1月5日,趙志紅在法庭上
  這是當年趙志紅遞出的償命申請書複印件
  呼格案疑似真凶趙志紅受審
  仍承認自己是呼和浩特“4·9”女屍案真凶
  5日上午,呼格吉勒圖案嫌疑“真凶”趙志紅在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第十法庭受審。
  當天上午,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指控的被告人趙志紅搶劫、盜竊的事實。
  下午,檢察機關指控的趙志紅所涉故意殺人、強姦及部分搶劫、盜竊的事實,因涉及被害人個人隱私,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據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決定不公開審理。
  趙志紅是內蒙古烏蘭察布市涼城縣永興村人。2005年,落網後的趙志紅主動交代了數十起案件,其中包括發生於1996年的呼和浩特“4·9”女屍案。但該案在當年即已宣佈“破案”,報案者、18歲的呼格吉勒圖被認定為凶手,並被執行死刑。
  庭審
  趙志紅否認一項盜竊指控
  庭審時,記者看到,趙志紅此時明顯比此前媒體曝光過的照片上的人胖了不少。
  趙志紅當天穿了一件羽絨服和一條運動褲,他的家屬沒有為他聘請律師,法院通過呼和浩特市法律援助中心選派了內蒙古伊敏律師事務所謝飛、張瑞軍作為其辯護人。
  庭審現場,公訴人準備的起訴材料有厚厚的幾摞。
  截至當日10時40分,公訴人已經指控趙志紅4項搶劫、盜竊犯罪事實。
  第一項是發生在1996年的搶劫案,檢方指控,趙志紅在某小區向正在停車的一名居民搶劫,持刀將對方捅傷,並搶走受害者60多元。
  對此項指控,趙志紅表示,自己確實參與此案,但沒有搶到錢。
  趙志紅對檢方指控的另外兩起共涉及近3000元的盜竊犯罪事實並無太多異議。
  不過,昨天上午,趙志紅對於盜竊金戒指的指控予以否認。
  根據檢方指控,趙志紅盜竊一枚價值200多元的金戒指,其在接受辦案機關審訊時的筆錄中,也承認自己曾盜竊過這枚金戒指。
  然而在庭審中,趙志紅卻稱,這枚金戒指是自己多年前買的,打算送給妻子(後離婚)的生日禮物。不過,確實沒有發票,也記不清在哪兒買的了。
  上午11時20分,法官宣佈休庭。趙志紅的代理律師告訴記者,“趙志紅本人仍然承認自己就是‘4·9女屍案’的真凶。”
  據悉,檢方對趙志紅共指控了22項罪行,包括搶劫、盜竊、強姦、殺人。 編輯:健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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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格吉勒圖的父母李三仁、尚愛雲到現場旁聽反應
  呼格父母想聽聽趙志紅的說法
  昨天早上7時,呼格吉勒圖的父母李三仁、尚愛雲便出發趕往庭審現場了。
  “昨天聽到了這個消息,就是想到現場來看看。”李三仁語重心長地說,不管趙志紅是多麼的十惡不赦,他在最後關頭能夠承擔責任認罪,讓我們看到了他良心發現,今天我們就是來看一眼。
  9時30分,庭審開始時,老兩口靜靜地坐在旁聽席上。半個小時後,庭審仍在繼續,他們默默地離開庭審現場。
  走出法庭後,不少鏡頭對準了他們。面對人們的關註,兩位老人表情複雜,轉身離開。
  呼格母親尚愛雲表示,雖然兒子的再審判決結果早就出來,法院也送達了國家賠償相關的決定書,但是她和老伴“就是想親耳聽聽,對於這起案子,趙志紅在法庭上會說些什麼。”
  每次提到趙志紅,趙志紅的父親都會不斷地嘆氣
  趙志紅父母直言兒子是壞人
  趙志紅被抓那年,其母親劉愛女從公安局的警察那裡知道了兒子犯了強姦殺人罪,從此,在她的眼裡趙志紅“就是個壞人”。提起這個兒子,現年65歲的老人只說了一句話,“權當他是一陣風颳走了。”
  關於趙志紅承認的那麼多起命案,劉愛女抹去眼角的淚說:“他被抓坐牢的這9年裡,我們沒去看過他一回,更不用說請律師了,我們恨他。”
  呼格吉勒圖案再審前夕,劉愛女曾對記者說,如果案子錯了,願意向兩受害人父母道歉。2014年12月15日,當獲知呼格吉勒圖被改判無罪的消息後,劉愛女通過電話,向呼格吉勒圖的母親表達了歉意,代替趙志紅說了聲“對不起”。
  4日晚間,劉愛女向記者表示,他們沒有接到通知,也不會去法院旁聽。
   編輯:健龍
  
  趙志紅(後排左三)和家人的合影
  其人
  微笑的“殺人惡魔”
  趙志紅,男,漢族,1972年5月出生於內蒙古自治區涼城縣,初中文化,無業。2003年10月,其因犯盜竊罪被呼和浩特市賽罕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2005年11月23日,因涉嫌故意殺人、強姦、搶劫罪被逮捕。資料顯示,趙志紅,身高1.62米。其於1996年至2005年,在呼和浩特市、烏蘭察布市兩地作案20餘起,多名女性慘遭強姦殺害,受害者中年齡最小的只有12歲。
  唯一留影
  內蒙古烏蘭察布市涼城縣永興村路邊的兩間平房,是趙志紅的老家,如今只住著他年邁的父母。屋裡一多半是火炕,狹長的過道擺著櫥櫃。玻璃板下是這個家庭的全部照片,27張。其中一張是趙家和親戚家的合影,趙志紅站在後排中央,穿著灰色西裝,打了條領帶,在穿著隨意的家人中,十分顯眼。趙的父母說,他們會保留趙志紅這張唯一的合影。
  趙母回憶,這張合影大概拍於趙志紅結婚的第二年,1996年正月全家人的一次聚會。趙志紅與妻子相親後第二天即結婚,又離開農村到呼和浩特市郊區安家,他一度以此為傲。
  但正月聚會後不久,趙志紅髮現妻子是二婚,他非常沮喪,後來兩人離婚。
  趙志紅的父親趙國喜告訴記者,在看守所羈押期間,趙志紅曾給家人寫過一封信,一整頁都是道歉的話。趙國喜看完就撕碎了,“誰要他道歉?道歉有用嗎?”
  “出名就行”
  趙國喜老兩口想不明白,兒子怎麼會變成這樣。趙國喜回憶,趙志紅不如大哥和小妹勤快,父母數落兩句,就倔強走開了。可是,他在父母面前也算規矩:不抽煙,不喝酒,沒在村裡惹過事。
  趙志紅曾對記者和心理學專家說,父母偏愛大哥和小妹,他似乎是個多餘的人。
  雖然初中都沒念完,趙志紅卻有不小的理想,在獄中,他對一位心理學專家說起他想過把家鄉變成華西村。他曾對採訪的記者炫耀自己的文學讀物:《讀者》、《知音》等。他的妻子是文盲,不懂這些,他曾倍感懊惱。
  結婚後,因為沒技術沒高學歷,趙只能在工地做搬磚、攪泥的小工。他認為城裡人瞧不起他。因為貧困,他賒欠掛麵,偷人家的白菜。
  他不甘於這種現狀,對成名充滿了痛苦的渴望。“不管流芳百世還是遺臭萬年,只要出名就行。”他對一名記者說。
  “冷酷微笑”
  一位記者對趙志紅最深刻的印象是,採訪過程中,趙說起自己殘忍的罪行輕描淡寫,而且“自始至終都在微笑。”這“冷酷的微笑”令他感到髮指。
  這個看上去普通的男人,用極其殘忍的手段奪取了多名女性的生命。
  趙志紅姦殺一名女出租車司機時,對方苦苦哀求“你要錢也行,要車也行,就是別要命”,但他還是將電話線繞在女司機的脖子上,拼命擰了幾圈,直到受害人不再掙扎。
  媒體因為趙志紅的冷酷的微笑和殘忍,稱他為“微笑的殺人惡魔”。 編輯:健龍
  細節
  被抓當晚被馮志明違規審訊
  備受關註的呼格案中,當年的專案組組長馮志明日前已被檢察機關帶走調查。據當年抓捕趙志紅的辦案民警透露,趙志紅被抓當晚,因其交代自己和“4·9”女屍案有關,考慮到案情複雜重大,專案組領導當晚就安排警力把趙志紅秘密羈押起來,並且要求與“4·9女屍案”有關的所有警官不管職務多高,一律迴避趙志紅案。
  為了謹慎起見,專案組領導還嚴厲要求所有專案組成員非經他同意,不准提審趙志紅,並且嚴格保密趙志紅當晚交代的口供內容。
  但在凌晨兩三點鐘,該領導突然接到下屬十萬火急的電話:
  出大事了!一名“4·9”女屍案的專案組重要成員正在違反迴避規定,單獨對趙志紅進行審訊!
  1111記者從多位當年趙志紅案專案組成員處證實,趙志紅被抓當晚,得到“報信”去違規審訊趙志紅的正是“4·9”女屍案專案組重要成員馮志明。
  專家
  呼格被宣判無罪不是因趙志紅有罪
  呼格吉勒圖被宣佈無罪後,人們期待進一步瞭解1996年呼和浩特“4·9”女屍案被害女子當日離開飯店到被髮現,共1小時30分鐘左右的時間里,到底遭遇了什麼?
  凶手是如何作案的?從而進一步通過法理證明呼格吉勒圖的無辜。
  儘管趙志紅2005年10月落入法網後,先後四次向警方供述自己是“4·9”女屍案的凶手,且在法院一審之後,他於2006年12月5日從看守所托人給新華社記者湯計遞出“償命申請書”。但其是否是真凶,尚需通過庭審來認定。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洪道德說:“先宣判‘呼格案’,再審趙志紅案,從法律程序上講沒有問題。因為這兩個案子在程序上並沒有本質的聯繫。呼格吉勒圖被宣判無罪,是因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而不是因為‘趙志紅有罪,所以呼格無罪’。”
  洪道德教授說:“雖然公眾輿論期待趙志紅案的審理能進一步佐證呼格吉勒圖的無罪,但無論對於呼格吉勒圖還是趙志紅,法律都應當同樣公正,認定犯罪事實的標準也是一致的。不能因為他說自己是凶手,法院就認定他是凶手。”
  洪道德說,找到凶手,還原案件真相,只是公正的一部分,“真正的正義,是通過公正的法律手段和法律程序,來保護每個人的合法權益。”
  文/圖新華社 中新社 法制晚報 新京報編輯:健龍
  (原標題:呼格案"真凶"趙志紅受審 被抓當晚有警官對其違規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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